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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民數記第三十章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民數記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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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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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分享】
民數記第三十章,特別提到的是女子的許願要由誰來負責的問題,是非常特别的一章,也是整本舊約聖經當中唯一討論到女子許願的經文。經文中從未出嫁的女子、出嫁的人妻到寡婦以及被休的婦人都有所規範。今天的經文乍看之下,我們會覺得古時候以色列的女性非常的沒有地位,因為父親或丈夫可以堅定女兒或妻子所許的願,也可以廢掉他們所許的願,看起來男女非常不平等,女子的主權受到了剝奪。但其實父親或丈夫也要為女子所許的願負責,因為如果父親或丈夫當時不承認就無效,神也不追咎,也會赦免,如果默認了之後,父親或丈夫反口不承認,他們就要擔當所有的罪責。在這裡提到的父親和未出嫁女兒的關係,以及丈夫和妻子的關係,看起來是古時候以色列民族所需遵行的律法與倫理關係,但其中父親與丈夫對女兒與妻子的權柄與責任,不就像是所有屬神的子民與屬靈權柄的關係嗎。我們說話行事,要學習順服於屬靈權柄之下,受到權柄的約束,同時也得到權柄的保護;而擁有屬靈權柄的一方,則必須為對方所說的話語負責。我們現在的身份是什麼呢,是擁有屬靈的權柄,身為父母、丈夫、或是小組長、牧者,或是做順服權柄的一方呢?其實,我們常常是同時有兩種身份,我們需要學習順服權柄,也要學習在擁有權柄時,成為別人屬靈的遮蓋與保護。無論是哪一種身份,都必須順服於神的權柄之下,當我們歸於神、成為神的兒女、新婦,神也成為我們的父神與良人,祂是我們生命的權柄,也必成為我們的一生的倚靠與保障。
本章另一個重要的提醒,就是第二節所說的「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我們說話,要謹慎自己的舌頭,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37節中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神要我們做一個信實的人,盼望我們謹守口中所說的言語,不隨意起誓,為自己所做所行的負責。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主耶穌,因為你是信實的神,求主幫助我們,謹守口中所說的言語,不隨意起誓,做你信實的兒女,不隨意說話行事,在一切我們所行的事上,都能榮耀你的名。禱告是奉我主耶穌的名,阿們。

【每日經文】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民數記30:2

▎董雅婷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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