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03/14 利未記第二十一至二十二章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未記22:32
-
【經文閱讀】

【影片連結】

【經文分享】
今天我們要一起來讀利未記21、22章,針對祭司、大祭司、亞倫後裔及神的百姓有許多的規範,如同前面所提到的,這麼多的規定、更多看見神是聖潔的,所以聖潔的主,主動提供愛他的子民:在生活中,外在的行為,要成為分別的人;在敬拜中,內心的態度,要成為蒙神悅納的人。
首先提到外在的行為:21章及22章前半段提到祭司既在民中為首,是民中百姓的榜樣,不是他的地位比較崇高,而是祭司所做的,是帶領百姓來到神面前,是攸關全體以色列人的重要之事,經文當中有許多「不可」做的事情,後面緊接著「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
想想看,生活中,我們有哪些不可做的事情?我們的言行可能是誰的榜樣?是孩子、學生、小組員或是同工?我們的言行可能會影響哪些層面?是造就人?還是使人跌倒?我們的謹言慎行,所帶來的改變是大的,我們不要做討神不喜悅的事,可以使人知道,使我們成聖的是耶和華上帝,我們如此改變是因為神的緣故,使我們願意做分別的決定與行動。
接下來提到內心的態度——成為蒙神悅納的人:相信大家都喜歡收到禮物,收到禮物的當下,可以感受到預備禮物的人的心意,不論是禮輕情意重或是充滿創意,都讓你感到溫暖,都會讓你感受到這份禮物的美好。但如果這份禮物,剛好是以上例子的相反,在沒有特殊理由下,禮物的狀況十分糟糕,以致讓你懷疑對方是否有誠意?是否有用心在預備?在收到這樣的禮物時,會令人感到有點灰心。
這與我們向神獻上敬拜的態度,原是一樣的道理。神不像人看人,神是看內心的,我們來到神面前敬拜的態度,顯明我們對神的心意。利未記22章後半段,提到祭物要沒有殘疾的,神要人遵守這些條例,表示神看重人對他的獻祭與擺上。現在的我們不用再預備舊約時代的這些供物,神教導我們,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弟兄姊妹我們一起來禱告:親愛的阿爸父神,孩子向你獻上感謝,主啊,你是聖潔的,所以我們愛你的百姓要遵守你的話語,成為聖潔的子民,主啊我們也是君尊的祭司,來到你的面前要討你的喜悅,主幫助我們在生活當中能夠做分別的工作,不做神你不喜悅的事情,來到你面前的敬拜,是全心全意的敬拜,因為你是那位聖潔的主。這樣禱告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每日經文】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未記22:32

▎黃惠鄉姊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