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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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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閱讀】
https://my.bible.com/zh-TW/bible/46/LUK.14.CUNP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9u4fBMOeBm4

【經文分享】
本章有許多耶穌明明白白的教導,像第三節耶穌問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並且用驢或牛在安息日掉到井底,需不需要立刻救牠們上來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再就第七節說到人被宴請時搶著坐首位的人會遇到什麼狀況。當然就是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又在第12節提到請客要請一些現在無法回請你的人,因為那一些無法回請你的人在將來「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到報答了。」耶穌在本章中講了許多的真理, 在27 節中耶穌又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我的十字架是什麼呢?每個基督徒是不是都有一個自己要背的十字架呢?答案又是肯定的。弟兄姐妹們,我們現在到底有沒有找到自己的十字架呢?因為耶穌很清楚的說要做耶穌的門徒,一定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請注意、是「自己的十字架」不是別人的,那請大家現在思想一下「我的十字架是什麼呢?」

保羅的十字架是不是在提摩太前書1章說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因而後來在羅馬皇帝面前宣揚耶穌為 神時而被處死呢?彼得三次不認主的羞愧是不是造就了後來他為認耶穌為主時不惜倒釘十字架呢?其他的門徒也都是在認耶穌為主、為神時而奉獻了自己的生命,除了約翰為了見證耶穌現在在父神的右邊。寫下了啟示錄而未犧牲。弟兄姐妹們,從保羅、彼得、約翰等等的門徒看來,要當耶穌的門徒是不是很難呢?在我看來,能夠很清楚的知道是為主犧牲這世界的一切,是非常榮耀和喜樂的恩典。只要有經歷過神的愛的弟兄姐妹們,一定可以相信我所說的「榮耀和喜樂」是真真實實的。以我為例,每當我對著陌生人說「我九年前是個大酒鬼、煙鬼、賭鬼」時,一定有很多人覺得這傳道怎麼這樣說自己呢?好可憐,但對我來說,毎當我說出來時,我是快樂的不得了,因為那時的我已經和耶穌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上了,現在的我不是酒鬼、煙鬼和賭鬼了,而是快樂的傳道人了,我很喜歡聽到有人告訴我說「有一個被酒捆綁的弟兄想戒酒,想請我幫忙,」因為這是我會的見證,告訴那位弟兄耶穌在我身上行了何等大的神蹟了。而且講過去如何靠神戒酒我都講不膩,而且越講越快樂,如果聽的人能因此靠耶穌戒酒的話,那我的快樂更是大了。各位弟兄姐妹,這就是我的十字架,我很高興每天可以做這見證,因為越講越得榮耀與喜樂了,而且神也讓我有更多的見證了。

讓我們一起來禱告。親愛的耶穌,感謝祢讓我成為新造的人,又讓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祢,成為祢的門徒。也請祢幫助我能幫助別人成為新造的人。這樣禱告奉耶穌的名。阿們。

【每日經文】
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7

▎林士弘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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