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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不要自以為義│創世記38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創世記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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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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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分享】
我們今天的靈修進度到了創世記第38章,題目是:不要自以為義。我們常常會只看到別人的毛病、缺點和錯誤的地方。往往看不到自己的缺失和盲點。所以耶穌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 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要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3、5)當我們還不清楚事情真相的時候,不要妄下結論,自以為義的去指責別人。在今天創世記第38章故事中,猶大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猶大生了三個兒子,老大名叫珥,娶了一位妻子,名叫他瑪。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猶大雖有照摩西的律法,叫老二俄南娶大嫂他瑪,為大哥留後代。但老二不願意為大哥留後代,以致於耶和華也叫老二俄南死了。此時,猶大心生懼怕,不敢叫小兒子示拉娶大嫂他瑪。恐怕小兒子示拉也像二位哥哥一樣死了。於是猶大就打發他瑪回家。最後他瑪只好假扮成妓女的樣子,和猶大發生了一夜情,要從猶大身上留下後代。事後猶大知道他瑪懷孕了,卻不知道是他瑪是從猶大身上懷了孕。於是猶大要拉他瑪出來,把他燒了!最後,猶大知道他瑪是從猶大他身上懷了孕,猶大就非常羞愧的說,他瑪比他更有義。因為他瑪雖然用了不好的手段,但他瑪是為了遵行耶和華的吩咐,為猶大留後代。而猶大只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敢叫小兒子娶他瑪。所以,猶大說他瑪比他更有義。
這件故事告訴我們 ,不要輕易去指責別人,要先想想自己是否也有錯。才能看清楚整個事件的真相。當我們一根手指頭指責別人的時候,同時也有四根手指頭指著自己。
讓我們一起低頭禱告:求主幫助我們不要自以為義,對於事清還不了解、不清楚真相的時候,不要妄下結論,不看事情的表面,就去指責別人而能凡事都要察驗,聆聽聖靈的聲音。求聖靈光照我們,看在我們裡有沒有隱而未現的罪沒有,引導我們每一天的腳步走在神所喜悅的道路上。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每日經文】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創世記38:26

▎李三春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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