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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刻在心上的新約│希伯來書8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希伯來書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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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閱讀】
https://www.bible.com/bible/46/HEB.8.CUNP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85UKqbjXJ8o

【經文分享】
今天我們要一起來看希伯來書第八章,希伯來書出現的鑰詞有許多個,包含出現在第八章裡的「大祭司」「祭司」,延續第七章所描述的,耶穌基督其地位遠超過按利未等次而立的祭司。因為他不像地上的祭司,在獻祭前要自潔,並且他一次的獻上便完成了律法所有的要求。
第八章提到耶穌作為大祭司是與舊約祭司的工作有不同的地方。首先,按舊約律法,地上的大祭司要進入聖所事奉上帝,為百姓獻祭,這是大祭司最重要的工作。第八章1-2節提到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帳幕是神同在的象徵,真帳幕是指神真正的同在。對比於地上的聖所,耶穌事奉的地方是天上。耶穌不需要在地上供祭司職分,因為地上已有照律法規定的祭司。耶穌所事奉這天上的聖所才是「真帳幕」,是會幕真正的實體,因為地上的聖所只是影子。獻祭制度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件,而新的約卻是「主所支的」,「更美的」,神主動的預備。
其次,耶穌是新約的中保,比舊約的更美。對比於舊約的律法和條例,希伯來書八章8-12節引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34節說明舊約有不足之處,需要要另一個約來補足。舊的約不足之處,並不在於其所訂立的條例不完全,而是立約的其中一方以色列民未能恆心遵守這約的要求,因此上帝要另立新約,這約不像舊的,只著重外在的要求,約束人外在的行為,新的約所注重的是內心的更新,因著耶穌新約的中保,人的罪也因耶穌得赦免,而舊約時代那著重死守外在的律法、宗教活動也隨之結束。
在上門訓課時,老師曾問過一個問題,有人說過舊約的神好像比較公義,新約的神好像比較憐憫,我們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其實神的標準一直都是不變的,不是嗎?進入新約階段,這個刻在心上的新約,沒有了舊約時代外在的律法和條例約束著我們,但因著耶穌是新約的中保,我們思想著我的罪因耶穌而得著赦免,聖靈內住在我們的心裡,反而幫助我們更注重內心的更新,更認識這位真神,更堅信這位耶穌基督,是憑藉著應許而立的彌賽亞。
刻在心上的新約,提醒著我們是神主動的立約,是那位完全者主動代替人受苦,我們如何活出救贖之約。主的話語已經刻在我們心版上,我們檢視自己信仰的「內在」與「外在」的近況,內在與神的關係,是否討主的喜悅?是否每日有認真的工作、上學、預備心來主日,按時做工。
我們一起來禱告:親愛的阿爸天父謝謝祢,當我們口稱祢為阿爸天父的時候,我們知道這是極深摯的愛完全的彰顯,謝謝祢讓耶穌成為中保,讓我們可以重新與天父和好,也謝謝祢那刻在心上的新約,時時提醒我們,主啊,我們要活出這救贖之約的恩典,主耶穌謝謝祢,垂聽我們在祢面前的禱告,這樣禱告奉靠主耶穌的名,阿們。

【每日經文】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希伯來書8:10

▎黃惠鄉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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