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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憑應許作神兒女│加拉太書4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加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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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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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分享】
在成為基督徒之後,您是否曾被人問過:為何要信耶穌啊?信耶穌是不是星期天都要去教會做禮拜?是不是都要定期奉獻?信耶穌會不會很不自由⋯⋯在面對這一連串的問題,我們是否也隨時預備好,如同彼得前書3章15節那裡所說的:『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是的,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活出“有心中盼望緣由”的生命?那就是:我是 神的兒女!我認識 神,也被 神所認識,我接受 神對我的心意和愛。我相信主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我的罪犧牲自己,好譲 神在公義中接納我,叫我的生命得以脫離死亡。因為知道,我不能用守律法來使自己稱義、成聖,只要有一條律法沒守住,就等於全部都沒做到。律法只是顯明人的罪,叫人知道靠自己沒有辦法達到 神的要求,的確,也正是這種無力感,迫使人想去找到解決之道。感謝 神,我們乃是活在新約恩典之下的兒女,我們被主耶穌基督的寶血重價買贖回來,得著兒子的名分。在聖靈裡憑著信心呼叫:「阿爸!父!」從此就不再是罪的奴僕,乃是成為 神的後嗣。
今天讓我們再一次來思想:在成為基督徒之後,我們是否仍然穿戴著那奴僕的舊人而不自覺?心裡仍然感到不安、不滿足,或是對自己不滿意?以為只要自己更努力就會被 神所愛,就有資格成為 神的兒女⋯。在今天的經文中,就用了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來做說明:一個是使女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那是以人意作起頭,在人意裡生出來的,所以,是按著血氣生的;而另一個才是「憑應許生的」,那是撒拉過了生育的歲數,不可能生育,但是 神說,「撒拉要生一個兒子叫以撒。」,這才是 神的應許,不是在人意。基督徒所得到的位份是屬於天上的子民,不要再走回頭路,只在乎地上屬乎肉體的謀略、籌算、法規、儀禮⋯這些為奴的心態,都不能使我們承受 神的國及 神所賜的產業。惟有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才能得救,才能夠像個自主之人一樣,享受在基督裡真正的喜樂與自由。
讓我們一起低頭禱告:親愛的阿爸天父,感謝祢讓我們知道,我們可以很自由喜樂,是因為我們是從祢的應許所生的!譲我們喜樂的心滿溢,滿溢的喜樂,也天天充滿我們的生命。孩子這樣禱告,都是奉靠我救主耶穌基督的名所求,阿們。

【每日經文】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加4:28

▎郭美貞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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