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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基督徒與律法的關係|羅馬書7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着心靈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羅馬書7:6

【經文閱讀】

https://www.bible.com/bible/46/ROM.7.CUNP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lvI1Hf1SEWQ

【經文分享】

讓我們一起來看今天的進度,在羅馬書第七章,保羅講到基督徒與律法的關係。律法的功用在於教導。我們從小就被教導不可以作弊,作弊是不誠實的、是要受罰的,但大多數的學生都作弊過,我們也被教導要遵守交通規則,不可以闖紅燈,因為不但違規,更是危險的,但幾乎每個人都闖過紅燈。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無法使人得救。但在我們的社會裡卻始終有個美麗的誤會,就是以為遵守法律就是好人,就可以升天,豈不知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眾條嗎?加拉太書第3章也說到:「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沒有一個人能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因此,基督既為我們掛在十字架上承受一切的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保羅在第七章中舉了一個婚姻與法律的例子,他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時候嗎?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着,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丈夫若死了,她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這樣說來,我們藉着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我們可以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主,所領受的聖靈使我們結果子給神。

然而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我們原曉得律法是神藉摩西頒布的,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們是屬乎肉體的,肉體在亞當的時侯就已經賣給罪做奴僕了,所結的盡都是背逆,罪就生出死來。所以保羅也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裏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律法不是叫人死,那叫人死的乃是罪。所以,我們內心順服神的律,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感謝神,因著耶穌,我們可以找到這個出路,秘訣就是不再倚靠行為,不再以律法為本,乃是靠着基督的救贖我們就能脫離了。

讓我們一起低頭禱告:親愛的主耶穌,祢是我的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祢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謝謝耶穌為我捨命,使我脫離罪的捆綁與律法的轄制,如今在基督裡我可以得著自由,靠著聖靈有心靈的新樣,可以多結果子,在基督裡擁有永生的盼望。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每日經文】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着心靈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羅馬書7:6

▎倪靜萍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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